在房地产租赁市场中,房屋多次转租的情况时有发生,由此引发的租金支付纠纷也日益增多。当房屋被多次转租后,租金的支付责任应由谁承担,又该交给谁呢?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通常会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。
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,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出租人和承租人。如果房屋仅被转租一次,那么次承租人应向承租人(即转租人)支付租金,而承租人仍需向出租人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。这是因为次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没有直接合同关系,其租金支付责任仅限于与转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。
当房屋被多次转租时,情况变得更为复杂。例如,A将房屋出租给B,B转租给C,C再转租给D。此时,D作为实际使用人,应向C支付租金;C作为转租人,应向B支付租金;而B作为原始承租人,仍需向A支付租金。如果其中某一环节出现拖欠租金的情况,出租人A有权依据原租赁合同向B追索租金,因为B是合同的直接相对方。
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会重点审查各层转租合同的有效性。如果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,且原租赁合同明确禁止转租,那么转租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。此时,实际使用人可能被视为无权占有人,出租人可以直接要求其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合理费用,但租金支付责任仍主要由原始承租人承担。
如果出租人明知转租事实且未提出异议,甚至直接向次承租人收取租金,法院可能认定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形成了事实租赁关系。在这种情况下,次承租人应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,但这一认定需有充分证据支持。
房地产经纪在从事租赁中介服务时,也应注意转租风险。经纪机构应提示出租人和承租人明确转租条款,并在合同中约定转租的违约责任。同时,经纪机构应核实转租行为的合法性,避免因信息不透明引发纠纷。
房屋多次转租后的租金支付责任,原则上仍由原始承租人承担,并应支付给出租人。实际使用人仅需向其直接合同相对方支付租金。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合同约定、转租合法性以及各方当事人的实际行为,以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。对于租赁各方而言,签订明确的合同并遵守法律规定,是避免此类纠纷的最佳途径。